第386期:《中国计量大学报》

全面推进依法治校

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系列评论之二


   期次:第386期   作者:本报评论员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要依法治国,高校更要依法治校。

    推进依法治校,是学校适应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求,发挥法治在学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学校治理法治化、科学化水平的客观需要;是适应教育发展新形势,提高管理水平与效益,维护学校、教师、学生各方合法权益,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就要牢固树立依法办事、尊重章程、法律规则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增强法治意识,强调公正、合法、规范、有序,保证学校的办学宗旨、教育活动与制度规范符合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有效地“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就要以学校章程为根基,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提高内部治理能力,促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规范和制约管理权力运行,推动基层民主建设,健全师生权利保障,形成系统全面的制度体系。

    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就要健全民主管理机制,完善学校治理结构。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学校的领导,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要进一步充分发挥教授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在教学、科研、人才引进等事务中的重要作用;要进一步加大师生有序参与校院两级公共事务和民主管理监督的力度,保障师生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就要深入开展法治教育,形成浓厚的校园法治文化氛围。要把法治文化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将遵纪守法意识、权利义务观念、规则意识等,渗透到学生行为规则、日常教学要求当中,积极建设民主校园、和谐校园、平安校园。